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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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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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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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及时回应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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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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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地类信息 |
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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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耕地保护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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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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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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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可以连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链接网址)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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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详细规划科、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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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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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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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市政交通规划科及编制专项规划的科室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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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村镇规划科、文峰区自然资源局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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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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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村镇规划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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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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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处罚单位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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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用地审批 |
临时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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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公告(工业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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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结果(工业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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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
公示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
划拨用地报批10日前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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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结果公示 |
公示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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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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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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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1.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请示、农用地转用方案等;2.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其他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等。 【*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 |
收到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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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 【*征地工作流程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文峰区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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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文峰区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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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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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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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文峰区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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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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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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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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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1.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地申请等; 2.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文峰区自然资源局/文峰区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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