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
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为5791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285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247人,增长30.77%。
二、
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 172869户,家庭户人口为5016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0.43人。
三、城乡[4]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47299 人,占94.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802 人,占5.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2487人,乡村人口减少66271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65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76626 人,占47.77 %;女性人口为302475 人,占52.23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97.45下降为91.4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