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区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既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文件精神。
三、《通知》的起草背景
各责任单位根据《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清理建议。区司法局通过审查文件文本、各单位报送的清理建议起草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经审核后报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决定《关于调整文峰区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通知》等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对1件涉及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和6件已过时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对1件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之日(即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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