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区信息中心 时间:2023-02-13 0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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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安阳市文峰区金融工作局牌子。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贯彻落实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指示,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函的接收、呈签、转办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权益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内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一)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文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信息目标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人事后勤财务办公室;值班室;金融管理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文峰区文峰大道638号

  四、联系方式:  0372-5100100   

五、负责人:郑红艳

六、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文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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