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三)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古城保护工作。
(五)负责3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抓好辖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河湖坑塘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七)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范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九)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村镇股、城区股。
三、办公地址:惠苑街81号。
四、办公电话:0372--5100801
五、负责人:王晓飞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