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文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3
发布日期 2022-10-13 文  号 文政办〔2022〕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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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方案>安税发202257文件精神,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高效征收,确保记账准确,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完成全区年度参保征收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对文峰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宝莲寺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税务、医保、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分工、加强合作,高效、有序组织实施参保征收工作。结合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连续参保。

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350/人。医保部门负责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和过渡期内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条件的对象,按最高资助标准给予资助。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通过行政村、社区集中征收期为20221015日至1215日。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分别将202210月、11月、12月确认的困难群众经排重后的详细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于每月25日前分镇办报区医保局次月名单(925日前报10月名单,以此类推),电子版发至区医保局公共邮箱(wfqylbzj@163.com),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区税务局负责印制相关表格、条幅、宣传资料等。宝莲寺镇、各街道办事处确定具体征收人员,区医保及税务部门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二)宣传动员阶段

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基层党政力量,在镇(办)、村(社区)张贴《致广大城乡居民的公开信》,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面向居民的参保动员活动,形成踊跃参保的社会氛围。

(三)集中征收阶段

1、部分街道办事处:一是税务部门负责以社区为单位将缴费居民信息清册提供给街道办事处,以便核查未缴费人员信息;二是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新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内做新参保登记并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三是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并填写《城乡居民信息变更登记表》;四是各社区负责根据困难群众名单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应收尽收,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五是各社区负责指导每名缴费居民通过手机使用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或支付宝进行缴费;六是街道办事处负责分社区统计未缴费居民清册,逐户排查收缴,做到应保尽保。

2、宝莲寺镇和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一是各行政村负责指导缴费居民通过手机使用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或支付宝进行缴费;二是宝莲寺镇和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新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内做新参保登记并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三是宝莲寺镇和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医保所负责辖区内居民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并填写《城乡居民信息变更登记表》;四是各行政村根据困难群众名单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应收尽收,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新参保、信息错误(变更)人员:如有新参保、信息错误(变更)人员,请各村(社区)工作人员通知居民尽快到各街道办事处或文峰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按照上述方式缴费。

4、宝莲寺镇、各街道便民服务窗口提质增效:医保局负责落实新参保、信息错误(变更)等业务相关网络、软件的调试,保障各镇办新参保、变更参保信息业务的顺利开展;税务局负责为各镇、办便民服务窗口配备小型社保费自助缴费机或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外网渠道,便于居民在便民窗口缴费;各镇、办便民窗口专人负责新参保、参保信息变更、指导居民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小型社保缴费自助机等方式进行缴费,实现各镇、办便民窗口参保、缴费业务一窗联办提质增效,更好的服务和方便广大缴费人。

(四)退费阶段

1、受理范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年度前发生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境)定居、死亡、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等情况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持户口迁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证明和身份证(儿童持户口本)、退费人本人名下中国银行银行卡等相关资料,先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个人缴费退费申请登记,符合要求的由医保部门负责退费(不符合上述申请范围和时限且要求退费,申请退费不予通过)。

2、受理时限。20221231日前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且在20221231日前发生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况时,可在2023131日前申请办理退费,原则上过期不再受理。请各村(社区)工作人员通知居民退费手续、时间、流程等,为方便办理退费,建议在办理前先拨打参保地税务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对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宝莲寺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税务、医保等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系统对接、动员准备、集中征收、信息确认等各阶段重点工作,确保本地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平稳、高效、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实现参保扩面。为实现“全民参保计划”,税务与医保部门应积极配合,全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医保服务所和税务部门窗口的作用,依托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关键场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居民的健康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保的浓厚氛围。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推动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动态参保、应保尽保。根据下达的2023年参保征收任务,区税务局和区医保部门要密切协作,紧密依靠政府组织领导开展参保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分配任务。

(三)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医保局要各司其职,强化协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顺利完成。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提供准确的困难群众名单,确保医保部门资助到位。税务部门紧盯收入进度,理顺费款流转,加强宣传引导;医保部门认真做好各镇(街道)新参保登记和信息修改工作的业务指导,高效、便民服务。同时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高度重视参保居民错误、重复缴费、困难群众无力缴费等疑难问题的解决。

(四)加强督导,实施进度考核。区政府已把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定期不定期对任务完成、征收进度、部门配合、缴费舆情等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各镇(街道)要比照区政府考核指标,对所辖村、社区的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各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并从各行政村、社区“两委”中明确一名医保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居民医疗保险费款征缴、政策宣传、催缴提醒、摸底调查、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对未按期完成筹资任务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五)完善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主动加强社会保险数据在各单位、各环节的管理、传送、保密工作,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技术手段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传送数据。参保征收全过程和缴费信息公示环节,要注重保护参保缴费居民的隐私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六)注意疫情防控,确保缴费居民安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控要求,维持缴费安全距离,分时段分人流,确保征缴人员安全。

 

   咨询电话:区医保中心 0372-5100878/5100879/3892293

   区税务局社保和非税收入股    0372-2560150/2560151

 

附件:文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任务分 配表

 

 

 

 

 

 

附件: 
文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收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

办事处

2023年度征收任务数

1

东关街道办事处

15700

2

南关街道办事处

16100

3

西关办事处

5300

4

东大街办事处

3500

5

西大街办事处

3000

6

北大街办事处

2400

7

头二三街道办事处

3300

8

甜水井办事处

3900

9

紫薇大道办事处

17200

10

永明路办事处

11400

11

中华路办事处

22400

12

光华路办事处

15400

13

宝莲寺镇

52400

合计:

172000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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