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成立审计组,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8月8日,对区本级财政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情况报告:
一、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文峰区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区财政总收入预算为55988万元,实际完成61176万元,可比增长20.2%。加上上级财政分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180万元,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8356万元,增长16.7%。
文峰区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51361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区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77633万元,实际支出801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6.1%。其中区本级支出773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3.7%;乡级支出28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187.3%。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3万元,实际完成25507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7846.1%。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04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安排支出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5758万元,实际支出25897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293.6%。
(二)2014年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区直一般公共预算
区直一般公共收入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3815万元,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59857万元,实际完成586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20%。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29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1%,增长2.5%;
营业税259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3%,增长23.5%;
企业所得税65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3%,增长30.9%;
个人所得税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5%,增长17.6%;
城建税23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4%,增长20.3%;
房产税14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增长10.6%;
印花税5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增长14.3%;
土地使用税30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增长56.5%;
土地增值税77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8%,增长53.1%;
车船税5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6%,增长153.3%;
耕地占用税1271万元, 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2%;
专项收入10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2%,增长19.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6%,增长25.2%;
罚没收入5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8.1%,减少22.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减少45.7%;
其他收入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4%。
区直一般公共支出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7848万元。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增加补助、下达乡级补助、使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74898万元,实际支出773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3.7%。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11.4%;
公共安全支出41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9.1%,增长31.7%;
教育支出169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减少8.4%;
科学技术支出17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3.1%,减少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增长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2.1%;
医疗卫生支出88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9%,增长44.7%;
节能环保支出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7%,增长58.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增长513.5%;
农林水事务支出26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减少60.5%;
交通运输支出8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增长166.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5.7%;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228.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净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84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减少31.6%;
国防支出5万元,为净增长;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3万元,为净增长。
2、区直政府性基金预算同前述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大对涉及改善民生、劳动保障、重点项目和社会热点等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紧扣预算执行这一主题,促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保障财政资金依法有效使用。
我局在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审计任务,已按期完成了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各部门同心协力,应对各种挑战,特别是财政、税务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在确保各项重点支出的同时,统筹协调资金大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全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在预算安排的明细化、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014年区财政分别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上级转移支付三项内容进行了财政支出预算编制。但在预算安排中,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编制较笼统,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第一条第二款“各级财政部门、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规定。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
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
(二)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处理有关违规事项。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审计查出问题的再度发生。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