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文峰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95.59万元,较上年度922.93万元减少527.34万元,下降57.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较上年度减少8.5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2015年度有出国办案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4.1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度823.90万元减少509.71万元,下降61.87%,主要原因是:落实公务用车改革,除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19万元,较上年823.90万元减少509.71万元,下降61.87%。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5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81.39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较上年度90.45万元减少9.06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