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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来源:文峰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7-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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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待遇领取资格后,于次月起每月按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

目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需从2011年补缴至60周岁,最长年限可缴满15年,核定待遇领取资格后,于次月起每月按核定的养老金领取待遇。

村社区要协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经办机构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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