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试点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行政许可指南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办事指南
来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时间:2021-08-31 16:51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一、事项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二、实施主体

安阳市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三、适用范围

全区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六、申请条件

1.申报事项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并真实有效;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签章有效

七、办理材料

1、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请示件

 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八、办理流程

1)收件;(2)受理;(3)审核;(4)决定;(5)送达。九、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372-5100890

十三、投诉电话

0372-5100397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县)永明街道 朝阳路与灯塔路交叉口东北角文峰(高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219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文峰区便民大厅窗口领取


责任编辑: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