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为期6个月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区市场监管局 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者20余家,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一是产品合法性,严查经营“三无”化妆品行为;二是进货管理,检查是否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是否建立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三是标签标识,检查其经营的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功效的化妆品,是否有违法宣称;四是非法自制,检查其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五是组分标注,检查其是否经营禁限用组分、标签标识却未按要求标注的化妆品;六是包装说明,检查其经营的儿童化妆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能够建立化妆品购销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陈列、储存儿童化妆品,并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深入排查婴幼儿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