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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来源:南关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1-09-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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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网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2.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不采购、不食用无“湘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


3.健康消费,拒绝“野味”,坚决做到不接触、不购买和不食用野生动物;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及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规定,不购买、食用“江鲜”;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


4.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内容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二、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1.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备案卡)的餐饮单位消费。


2.做好自我保护。一是餐前要洗手;二是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三是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四是少吃生食、冷食。


三、野外自助注意事项


1.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


2.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


四、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2.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确认经营资质。


3.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五、做到六不吃


1.不吃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不吃无证路边小摊贩的食品;


3.不吃包装存在鼓袋、胀罐现象的食品;


4.不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


5.不吃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


6.不吃“野味”“河鲜”,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


责任编辑:南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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