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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来源:甜水井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1-09-1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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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结合社区承担的职能、任务和本工作室的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科学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首问负责制度

  1、当事人来电、来访寻求法律服务的,本工作室的服务人员热情接待并做好相应登记。

  2、当事人再次来电、来访寻求法律服务的,应尽可能安排首次接待的服务人员继续服务(法律咨询除外)

  3、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事项应分类处理,属于工作室服务范围内的应安排本工作室其他相关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或做好法律服务引导。

  4、对不属于本工作室服务范围的来电、来访事项,要耐心解释或告知来电、来访群众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并告之地址、电话。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1、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2、当事人向工作室寻求法律服务时,应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对法律咨询的内容应在登记本或电脑平台中记录。

  3、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应认真听取。4、分类服务,如需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明白、清楚。

  四、服务承诺制度

  1、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当事人,应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

  2、来电必接,来访必答,来函必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服务群众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责任编辑:甜水井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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