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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文政办〔2021〕25号)有关精神,做好我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确立标准。2021年8月18日至8月30日,坚持“横向推进协调、纵向检查指导”的原则,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安排(详见附件),到区政府218房间就各试点领域栏目设置、公开方式、内容格式和信息更新频率等进行座谈,确立各试点领域栏目设置,并指导各镇办完成本领域内的栏目设置及公开内容标准。
(二)落实标准。2021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各镇办要按照各试点领域公开标准规范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三)加强检查。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区政府办公室要对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复核检查结果后,在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通报中予以体现。
(四)健全机制。区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每季度对各镇办本领域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个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把检查结果纳入当季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对工作先进的部门进行表扬,对落后的提出批评。
三、其他事项
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保障。
区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同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
宝莲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在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通力协作,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联 系 人:李雪姣 来志强
联系电话:5100218 5100221
附件:26个试点领域区政府各主管部门调研工作计划表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26个试点领域
区政府主管部门调研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时间 | 单位 | 备注 |
1 | 8月18日9:00 | 区教育局 | |
2 | 8月18日15:00 | 区财政局 | |
3 | 8月19日9:00 | 区市场监管局 | |
4 | 8月19日15:00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5 | 8月20日9:00 | 区司法局 | |
6 | 8月20日15:00 | 区民政局 | |
7 | 8月23日9:00 | 区乡村振兴局 | |
8 | 8月23日15:00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9 | 8月24日9:0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8月24日15: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11 | 8月25日9: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12 | 8月25日15:00 | 区住建局 | |
13 | 8月26日9:00 | 区卫生健康委 | |
14 | 8月26日15:00 | 区应急管理局 | |
15 | 8月27日9:00 | 区文广新局 | |
16 | 8月27日15:00 | 区税务局 | |
17 | 8月27日16:00 | 文峰公安分局 | |
18 | 8月30日15:00 | 区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