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行政强制6项)
来源: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2-01-06 08:52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县级 |
| 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对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2 | 城乡建设管理 | 拆除、没收违法建筑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3 | 城乡建设管理 | 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设备、强制拆除等措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4 | 交通管理 | 对非机动车辆的扣留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5 |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 扣押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兜售物品使用的工具和物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 6 | 城乡建设管理 | 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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