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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2-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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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根据《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政〔2020〕2号)要求,结合《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1417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20202号)和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按照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既定随机抽查范围的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强化过程管控,严格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双随机”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1231日。

(二)抽查范围

经研究确定随机抽查对象151家(见附件1),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双随机按照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检查人员进行实施。抽取被检查对象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要考虑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本实施方案下发后,每次检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一次性抽出检查对象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报请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的局领导同意,由执法大队指派。

(四)抽查比例及频次

今年,随机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三、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局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见附件3),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检查实施

随机抽查工作要根据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现场检查方案及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

五、结果公示与运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后7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予以公开,同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后,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定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经执法大队汇总后,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工作要求

()密切配合。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互联网+安全监管”理念,切实做好检查人员的指导和咨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及时查看检查情况,确保“双随机”工作落实到位。

()严守时限。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局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务必在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需要实施联合惩戒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7日内报局领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向有关平台系统进行推送,执法大队适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执法监督。

()履职尽责。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核查清单内容,要严格遵守各项程序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

2.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库

3.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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