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根据《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政〔2020〕2号)要求,结合《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1年4月17日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政〔2020〕2号)和《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按照区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既定随机抽查范围的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强化过程管控,严格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双随机”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经研究确定随机抽查对象151家(见附件1),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双随机”按照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检查人员进行实施。抽取被检查对象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要考虑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状况、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本实施方案下发后,每次检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一次性抽出检查对象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报请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的局领导同意,由执法大队指派。
(四)抽查比例及频次
今年,随机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三、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区局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见附件3),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检查实施
随机抽查工作要根据区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现场检查方案及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
五、结果公示与运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后7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予以公开,同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后,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定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经执法大队汇总后,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区局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互联网+安全监管”理念,切实做好检查人员的指导和咨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及时查看检查情况,确保“双随机”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守时限。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区局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务必在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需要实施联合惩戒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7日内报局领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向有关平台系统进行推送,执法大队适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执法监督。
(三)履职尽责。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核查清单内容,要严格遵守各项程序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
2.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库
3. 安阳市文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