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纪检、宣传、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所辖村(社区)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村(社区)建设,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派出部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经济工作,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优化辖区内的营商环境,营造一个宽松充满活力的发展空间;指导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开展经济协作工作;做好辖区内工商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工信、科技、金融、审计、统计、市场监管、大数据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落实上级和区政府减排目标;抓好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工作;负责本辖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信访和各类环保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配合环保攻坚成员单位做好相关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助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河湖坑塘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的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协助管理辖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辖区内应急力量,定期开展演习,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确定应急对策;加强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畅通;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承担辖区党员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组织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工作,统一协调区直部门综合执法力量在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等职责;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调解、民族宗教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预防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以及教育和文物保护工作;发展村(社区)文化,活跃村民(居民)文化生活,提高村民(居民)素质;负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志愿服务站开展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政策宣传、帮扶解困等工作;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工作;组织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走访慰问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工会、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辖区社区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相关工作;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七)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
(八)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三资”中心)。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信访举报办理,查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监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落实村账街管,规范财务、资产处置、资源交易及合同管理,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公开与风险防控,以监督管理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和权力规范运行。
(十)市场监督管理所: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142号
四、联系方式:0372-5360832
五、负责人:刘重阳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