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粉条、粉丝、粉皮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局 《安阳市“三粉”(粉条、粉丝、粉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三粉”专项整治和抽检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无“三粉”生产企业,小作坊4家,其中两家小作坊停产,其余两家在老城区西大街附近。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为确保“三粉”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开展自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河南省小作坊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督促“三粉”加工小作坊、使用“三粉”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三粉”的销售门店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现场环境、人员管理等环节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
加强对生产加工环境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远离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源,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场作业、“三防”设置、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
加强对原辅料使用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领、投料记录是否完整,原辅料使用是否和标签标识内容相一致。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称量容器是否及时校准、准确。
加强产品出厂检验的检查。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规定开展检验,并做好记录。
加强对产品标签标识的检查。督促小作坊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生产的产品规范标注,并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加强对贮存运输的检查。严禁将“三粉”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贮存运输,严禁产品无包装、裸露运输行为,避免食品污染风险。
加大抽检力度,对“三粉”小作坊、“三粉”销售门店、“三粉”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样。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三粉”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同时对“三粉”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点带面,创建“三粉”示范小作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