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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4-2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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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上级委托的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区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统筹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监管、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相关工作由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安阳市公安局文良分局、安阳市公安局文泰分局、安阳市公安局文惠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安阳市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林地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林地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安阳市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安阳市文峰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安阳市文峰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

  5.与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照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安阳市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持证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内部审计、信息、安全、值班、信访、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报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管理各类资金、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罚没物资拍卖、销毁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承担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

  (二)法制股。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部门权力清单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文书衔接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三)审批登记注册股。承担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管理工作并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和《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备案工作;负责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负责制定本单位窗口工作制度;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价格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区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委托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营商环境服务股。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运用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12315消费维权及投诉、举报工作;拟订全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全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七)质量综合业务监督管理股。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区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承担全区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商品条码工作;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配合开展全区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八)食品安全协调督查股(应急管理股)。承担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拟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九)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领域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单位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

  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十一)药品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实施监管;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及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MP、GSP)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及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验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按照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

  (十三)综合市场管理股。贯彻落实全区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检查全区虚假广告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直销企业及服务网点的监管等日常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工作;组织开展市场及重点商品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安全生产、燃煤散烧管控和环保等工作。

  三、 办公地址:

  安阳市中华路与安濮南线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四、联系方式: 0372-2117701

  五、负责人: 牛照喜

  六、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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