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我辖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中华路街道便民中心积极行动,夯实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宣传主阵地,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投放宣传资料,对办理医保业务群众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并做好政策解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和舆论环境。
安阳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全省统一标准),财政补贴标准为640元。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当年年底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望广大城乡居民及时缴费。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的要求,经研究,现规定如下:一、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二、新生儿出生90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缴费方式:2024年度城乡医保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缴费方式。线上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线下可通过各签约银行网点缴费。如在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虑,可联系中华路办事处医保所提供帮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