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及街道公示 > 南关街道办事处 > 社会保险领域 > 城乡养老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参保人应在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前一个月,携带所需材料,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交到村(社区)。村(社区)汇总后加盖本级公章上报镇(办)保障所。镇(办)保障所加盖本级公章上报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于到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凭社保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