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非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审批
二、实施主体
安阳市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三、适用范围
全区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实施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
六、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七、办理材料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3、演出节目单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演出活动承诺书
7、演员名单
8、(非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9、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10、演出协议
八、办理流程
(1)收件;(2)受理;(3)审核;(4)决定;(5)送达。
九、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372-5100890
十三、投诉电话
0372-5100397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县)永明街道朝阳路与灯塔路交叉口东北角文峰(高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2层19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文峰区便民大厅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