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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健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帮扶机制,落实稳岗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全区脱贫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进一步引导和鼓励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就业,提高就业积极性,增强就业稳定性:充分发挥外出务工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通知》(安乡振〔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补助对象
文峰区(高新区)籍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务工人员。
二、补助标准及范围
1.务工收入统计从上年度的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为一个周期。
2.年务工收入1万元(含1万元)以上按照6%的比例进行奖补,每人每年最多奖补3000元。
3.公益性岗位及协议用工收入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补助资金来源
务工奖补采取先就业后奖补的方法每年奖补一次,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列支。
四、补助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稳定就业务工合同(协议、证明)、申报年度周期内银行工资流水或其他务工收入凭证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3.以上报送资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流程
实行村申报、镇(办)审核、区审定程序,由申请人所在村进行统计排查申报补助对象,镇(办)负责审核各村申报材料通过后,经镇、村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区乡村振兴局,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审定,并对拟补助对象进行区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外出务工人员一卡通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镇办、村要有效用工会议、网络、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宣传“务工收入奖补”扶持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树立、收集受奖励对象典型经验,提高群众务工就业意愿,营造良好社会效应。
(二)加强管理监督。各村两委、驻村工作人员要加强务工收入排查工作,对符合标准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建立台账。各镇办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务工收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申报过程镇、村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保障收入奖补工作成效。
(三)严格工作时间。各镇办于每年9月15日前完成排查审核工作,并将本年度外出务工人员年收入达到奖补标准名单及补助申报材料报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负责材料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9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一卡通中。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峰区(高新区)**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人员收入奖补申请表
2.XX镇XX村关于***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人员收入奖补申请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峰区(高新区)XX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人员收入奖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