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试点领域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文峰区农业机械报废公布提醒
来源:农业农村水利局 时间:2024-06-26 15:58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等法规规章标准,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及时向社会和农机拥有者公布报废提醒信息。

  一、拖拉机和收获机械报废年限: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收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农业机械所有者应当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机办公室办理报废手续。

  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机办公室应当对报废的农业机械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或者使用证。报废农业机械的号牌和与之相应的行驶证或者使用证已经遗失的,应当公告作废。

  四、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行负责。

  2024年6月26日


文峰区拖拉机和收割机报废待注销公布表

 

0510430

轮式联合收割机

付献军

0510048

轮式联合收割机

程爱国

0510066

轮式联合收割机

韩文民

0500203

轮式拖拉机

王艳丰

0500202

轮式拖拉机

刘少俊

0500201

轮式拖拉机

余合飞

0500199

轮式拖拉机

王焕平

0500190

轮式拖拉机

赵向东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水利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