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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4-11-0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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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三)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古城保护工作。

  (五)负责3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抓好辖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河湖坑塘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七)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范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九)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住建系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的方针政策;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深化“放、管、服”工作;组织制定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服务指南、审查标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沟通协调;负责审批服务窗口的监管和管理;负责审批服务项目统计上报、信息公开、资料归档工作。

  村镇股:负责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

执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负责规范和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城区股: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古城保护工作;负责3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抓好辖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河湖坑塘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的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办公地址:中华路与安濮南线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文峰区政府东院)。

  四、办公电话:0372--5100801

  五、负责人:孙广新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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