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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来源:南关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4-11-1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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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村)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七)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

  (八)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九)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拟订辖区社区(村)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社区(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及推进城市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南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南关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文峰区德隆街15号

  四、办公电话:0372-2519500

  五、负责人:杨珊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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