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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来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时间:2024-12-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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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区重点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镇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承办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协助市局做好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区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九)组织和监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市国内外旅游市场;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协助市局做好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

  (十一)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推动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全区重大文化、重大宣传、体育赛事、旅游推介等活动。

  (十三)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

  (十五)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协助申报全国、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区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公文处理、日常性材料、会务、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局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系统调研成果的交流、评审,以及调研成果展示与转化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文字服务及其安排的其他文字材料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收集、整理和修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归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培训等工作;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财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市场管理办公室

  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指导文化、广电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负责证照年度核验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核和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设施建设;对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市场服务质量进行监管,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文化、广电、体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艺术考级市场的监管;负责对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和文物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体育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及相关产业项目实施;培育和扶持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企业发展;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机制;负责建立完善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机制;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文化体育办公室

  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开展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协调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类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单位做好开发、管理、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市局做好市运动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区性群众性体育活动; 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群众性体育运动会;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文峰大道昊澜迎宾馆4号楼14楼

  四、联系方式

  0372-5100579

  五、负责人:陈曦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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