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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 答复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5-08-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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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文峰(高新)区建筑行业困境及对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与沟通协商。文峰区住建局将推动政策制定出发点从“政府需要”转变为“企业需要”,真正把企业看作“服务对象”而不是“管理对象”。例如对于日益增多的城市更新项目,一方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宣传解读,促进企业完善发展技术和服务水平,激发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围绕产业扶持、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更加畅通政企沟通协商渠道,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效于企,不断推动实现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渡难关、添动力。

  二是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文峰区住建局将联合司法、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各类主体平等诉讼地位,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对法律专业援助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大对工程款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真正用好立法协商、法律维权、法治宣传、商会调解等载体途径,不断改进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对于恶意讨薪、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三是优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流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不仅是对民营企业权益的维护,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更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下一步住建部门将推动多部门联动全面排查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无争议较明确的欠款,列明详细还款计划,限期完成清偿;对存在争议纠纷、未审计决算或者正处于司法程序的欠款,督促拖欠主体主动与企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争议尽快解决;未达成一致的限期协商达成一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建立完善防范拖欠长效监管机制,避免形成新的欠款建立健全“白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款拖欠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责任编辑: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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