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晓彤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无障碍建设,方便特殊群体出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特殊群体出行权益的关注与建言。该建议中提到的在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常被普通车辆违规占用的问题,直击当前无障碍服务的痛点,对我们完善管理、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内的泊位数量每超过50个停车泊位,需配套设置1个无障碍停车泊位,优先保障残疾人使用。但需说明的是,政府公示的公共停车场多数采用“无人值守,扫码进出场”的管理模式,可能会存在监管环节的疏漏。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停车场无障碍泊位的常态化督导,督促管理方完善现场引导和巡查机制;二是优化“无人值守”模式下的技术管控手段,探索通过标识强化、智能识别等方式减少违规占用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不断优化公共停车场管理,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切实为特殊群体出行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