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涉及我部门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文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fqzf.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文峰区文峰大道昊澜迎宾馆4号楼14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2-5100579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文峰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地址:文峰区文峰大道昊澜迎宾馆4号楼14层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2-5100579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wfwhlyj@126.com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不予公开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3.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
4.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公开。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