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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头二三道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头二三道街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5-12-1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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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文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fqzf.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文峰区头二三道街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2-5100300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北路238

邮政编码:455000

电子邮箱:wfqtesbsc@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应填写《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文峰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送邮件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三)申请答复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3.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

4.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公开。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文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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