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提案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86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来源:文峰区住建局 时间:2025-12-22 15:0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郭玉慧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严格管理的建议”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严格管理的建议高度重视,我区大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偏低,纠纷、投诉较多,管理中与业主的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和谐小区的建设。

  2025年依托物业服务专项整治,我区正在加紧推进物业服务整治工作,文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205个,全部成立了物管会(业委会),实现物管会(业委会)全覆盖。累计召开物业管理培训4次,累计参会人数1000余人,丰富了物业管理知识,促进物业管理更规范。每天深入小区一线督导检查,实地解决业主投诉,已督导检查小区57个,下发督导单42个,发现问题205个,已整改198个,整治规范问题合同59个,建立公共收益独立账户85个,规范公共收益158万元。通报批评并记不良信用档案物业企业3个,移交相关部门处罚9个。现就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准入门槛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相适应或者和履行合同无关等要求。

  二、建立物业企业考评机制,促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为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具体规定,制定了《安阳市文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实施方案》《安阳市文峰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等奖惩考核制度。

  三、加强物业政策的宣传。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法治思维入手,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对《条例》涉及的17个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职责进行了梳理印册,提高对市直有关部门、办事处、社区、物业企业等有关人员培训力度。使街道办事处、社区切实承担物业服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管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让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深知各自职责,并切实落实到物业管理工作中去。

  四、加大物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响应市房产中心精心组织的培训活动,继续开展培训、专题讲座,技能竞赛等活动,采取以会代培、网上授课、“星期天大讲堂”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物业服务人员在业务领域搭建一个开拓视野、展示才能的平台,引导和激发他们立足本职岗位,学习钻研技术,争当岗位能手的热情,营造浓厚的竞争和互相学习氛围,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活动开展由物业随机抽取和定向抽取物业服务企业向重点抽取和典型抽取转变,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重点将住宅小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诉电话、公共收益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公示内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企业不按要求制作公示牌的责令限期改正,下达督办通知,仍未整改到位的,将纳入企业不良信息,并予公示,纳入企业黑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物业市场整治力度。针对我区物业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纵横交错的矛盾,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拉网式巡查,对巡查出的问题,责成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业主委员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以有关规定进行约谈或通报。三是加强物业管理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阳市房产事务中心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行为的曝光率,同时,严格按照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办事处社区属地责任,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守法意识、履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合力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下一步以“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系统与“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交换,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多次违约、影响恶劣的企业将限制其进行新的物业招投标;对于服务质量不高的物业管理小区,鼓励业主委员会、社区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真正将诚信建设与服务业绩挂钩。实现违法违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

  五、明确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要求,对物业管理工作中住建、执法、市场监管、公安、镇办、社区等各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形成工作合力。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领域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发展理念,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实各项物业政策,提高居民满意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