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步帅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使用率的提案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使用率的提案高度重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提高我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使用率。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举措。针对该提案我局将报请区政府,结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区住建局将加大对停车位只售不租、违规出租出售、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停车服务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引导推动开发商、物业企业租售并举,降低车位空置率。
2.控制车库价格。物价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的车库出售出租指导价格,对开发商的市场运营做相应的规定,确保开发商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或出租车库给业主。同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有义务让业主获知车库建造是否已经算入业主公摊面积。
3.鼓励收费企业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根据价格政策及企业运行情况,合理降低车位租赁费收费,提升市民满意度,提高车位利用率。
4.探索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出让制度。目前,全国不少省市已经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划拨进行了尝试,对地下车库的登记也应按照房地产登记方面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处理。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地下车库的房地产权证中注明“地下空间”;属于人防工的,还应当注明“人防工程”,并记载其平时用途。产权登记后,地下车库的转让、变更、抵押、继承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登记。如此对于明确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减少产权纠纷,将会起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