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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来源:文峰区住建局 时间:2025-12-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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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现发代表:

  您所提出的“尽快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提案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对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提案高度重视,物业纠纷的预防和化解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化解物业纠纷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通过开展协商沟通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司法局共同协商研究,将事项报请区政府,逐步实施,计划如下:

  1.委员会邀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物业管理经验的干部、调解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调解文峰区物业管理纠纷,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等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

  2.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与和配合,形成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案结事了的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之间因维修资金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和相关区域环境卫生与公共秩序维护中的纠纷,公共部位、公共空间相关收益、处分、使用等以及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物业费等纠纷;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主体所发生的其他在物业使用、管理、服务方面的纠纷;以及其他需要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物业纠纷。

  4.要坚持依法调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注重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小”物业关乎“大”民生,妥善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是加强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通过开展协商沟通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领域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发展理念,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实各项物业政策,提高居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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