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韬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为群众打造宜居舒适生活环境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5年截至6月30日,文峰区年综合指数4.427,同比下降16.7%,6项污染因子浓度均实现同比下降。文峰(高新)区优良天为 111天,比例为61.3%,同比增加21天。重污染天4天,比例为2.2%,同比减少4天。空气质量逐年持续好转。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峰分局针对相关企业实行条件要求,要合理处理各类垃圾,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各项工作,为我区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