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准予安阳中鸿四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6716636220)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安阳中鸿四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6716636220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1050220250011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王马成
六、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80号(义乌商贸大厦18楼1804)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