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文医保处字(2025)第2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21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人民币14769.59元(壹万肆仟柒佰陆拾玖圆伍角玖分)
罚款金额(万元):1.47695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人民币14769.59元(壹万肆仟柒佰陆拾玖圆伍角玖分)
违法事实: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重复收费的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九条第三项、第六项及<<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附件第二条第二项应当除以从轻处罚。
处罚机关:文峰区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MB186146XX
数据来源:文峰区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MB186146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