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本人高新区银杏街道前张村村民,1月7日缴纳2026年新农合,现生病住院,市医保中心称有3个月等待期不能报销使用,咨询:是否有相关政策?
回复内容:
医保局回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经核实,留言人未在2025年集中缴费期缴纳保费,其实际缴费时间为2026年1月7日,按规定需执行3个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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