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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 1 | 区域内相关 企业 | 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全年 | 现场检查 |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 | |
| 2 | 动物诊疗机构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全年 | 现场检查 |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 | |
| 3 | 畜禽屠宰厂 (场、点)等屠宰企业 | 对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全年 | 现场检查 |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 | |
| 4 | 取用水单位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2月-10月 | 现场检查 | 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年度累计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