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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来源:宝莲寺镇 时间:2026-03-3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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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在宝莲寺镇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行本区域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六)办理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纪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负责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

  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和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

  (二)属地管理: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财政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等工作。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自然资源所。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四、办公地点: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郭村集1391号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五、联系方式:0372—2747800

  六、负责人:崔志伟

  七、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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