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落实上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阳市文峰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安阳市文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文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文峰区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起草有关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基金监管股: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仓巷街南排22号3楼。
四、联系方式:0372-5100521
五、负责人:李志宇
六、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