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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按照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通知要求,经文峰区城市管理局同意,增设以下停车场,现公示如下:
1.安阳方特停车场,白沙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北300米东侧。
特此公告。
注: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为5天,期满后启动停车场运营。
文峰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