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2〕27号——关于转发《关于继续执行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1112号)的通知.pdf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100
在线联络信箱:wf5100100@163.com
ICP备案号:豫ICP备15022033号
网站标识码:4105020004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0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