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法政办〔2024〕8号)有关规定,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区司法局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初步讨论,拟保留《关于调整文峰区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通知》(文政〔2003〕6号)等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废止《关于印发文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文政〔2009〕9号)等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就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详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有意见建议的请于6月16日之前反馈至wfqfzk@163.com邮箱,或通过下方评论框直接进行反馈。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pdf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