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下列2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被撤销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有陈述、申辩、听证要求的,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书面告之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不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即视为送达且无异议(联系电话:0372-2299146)。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1.安阳市文峰区锡九艺术学校
2.安阳市文峰区大千少儿书画学校
3.安阳市文峰区雅兰少儿书画业余培训班
4.文峰区梦圆书画艺校
5.安阳市文峰区瑛才书画少儿辅导学校
6.安安阳市文峰区双馨艺术中心
7.安阳市文峰区九天卓越艺术培训学校
8.安阳市文峰区快乐语言教育中心
9.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硕博书画艺术学校
10.安阳市文峰区快乐语言广厦分校
11.安阳市文峰区龙华幼儿园
12.安阳市文峰区童心幼儿园
13.安阳高新区心宏·新世纪幼儿园
14.安阳市文峰区奔奔幼儿园
15.安阳市文峰区文华苑幼儿园
16.安阳市文峰区金色童年幼儿园
17.安阳市文峰区银鹭幼儿园
18.安阳市文峰区红黄蓝幼儿园
19.安阳市文峰区新栋方幼儿园
20.安阳市文峰区农民用水协会
21.安阳市文峰区蓝星能力训练中心
22.安阳市文峰区淘淘舞梦艺术中心
特此公告。
安阳文峰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