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文峰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区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5988万元,实际完成61176万元,与上年可比增长20.2%。加上上级财政分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180万元,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8356万元,增长16.7%。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1361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使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77633万元,实际支出801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6.1%。其中区本级支出773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3.7%;乡级支出28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187.3%。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3万元,实际完成25507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7846.1%。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04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安排支出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5758万元,实际支出25897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293.6%。
(二)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区直一般公共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3815万元,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59857万元,实际完成586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20%。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29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1%,增长2.5%;
营业税259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3%,增长23.5%;
企业所得税65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3%,增长30.9%;
个人所得税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5%,增长17.6%;
城建税23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4%,增长20.3%;
房产税14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增长10.6%;
印花税5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增长14.3%;
土地使用税30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增长56.5%;
土地增值税77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8%,增长53.1%;
车船税5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6%,增长153.3%;
耕地占用税1271万元, 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2%;
专项收入10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2%,增长19.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6%,增长25.2%;
罚没收入5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8.1%,减少22.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减少45.7%;
其他收入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4%。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7848万元。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增加补助、下达乡级补助、使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74898万元,实际支出773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3.7%。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11.4%;
公共安全支出41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9.1%,增长31.7%;
教育支出169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减少8.4%;
科学技术支出17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3.1%,减少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增长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2.1%;
医疗卫生支出88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9%,增长44.7%;
节能环保支出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7%,增长58.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增长513.5%;
农林水事务支出26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减少60.5%;
交通运输支出8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增长166.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95.7%;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228.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净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84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减少31.6%;
国防支出5万元,为净增长;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3万元,为净增长。
2、区直政府性基金预算同前述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市财政局批复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4年预算执行措施与成效
1、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和经济运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谋划,统筹安排资金,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调控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羑河综合治理、南水北调工程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筹措发展资金。充分利用融资平台昌达公司贷款1500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创新。2014年,投入科技经费1767万元,推动创新项目发展、信息化发展,使全区科技创新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开放招商。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经费13万元,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56万元,有效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支持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事务。筹措资金 6496万元,支持节能减排、城中村改造、生态文明等项目建设,保障了节能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地区稳定。拨付处置非法集资经费218 万元,切实保障了地区的安宁、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拨付网格化信息平台及相关工作经费 325万元,争取社会管理创新奖补资金20万元,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安全生产。2014年,拨付消防业务费390万元,全区消防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759万元,简化资金拨付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2、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个,拨付奖补资金119.5万元,受益人口2.25万人;兑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05.19万元,面积4.41万亩;拨付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25万元,拨付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158.73万元,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05.78万元,促进全区粮食增产丰收。
3、持续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014年,全区财政民生支出合计48396万元,占支出比重的60.4%。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达到年人均600元和800元,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完善社保体系。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2407余万元,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776万元、新农合补助资金20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9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资金149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3万元,部分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压力;拨付五保户供养资金20万元,提升供养对象收入水平;拨付义务兵优待资金540万元、各类优抚对象资金497万元、退役安置经费260万元,保障了军属利益;筹措资金7092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资金91万元,提高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支持购置环保型烧烤烤具,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4、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组织全区100多家单位(含教育部门),通过文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出台《安阳市文峰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安阳市文峰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用制度形式规范经费支出,杜绝资金浪费。强化收支管理。实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区、办事处、社区、网格”税源网络体系,建立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应收尽收;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配合开展涉企专项资金检查、土地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5、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分析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提高服务水平;健全规章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税种结构不合理,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较大;二是一些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三是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转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打造安阳首善之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综合实力强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693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
●税收收入60400万元,增长9.7%。其中:国税部门5040万元,增长13.3%;地税部门55360万元,增长9.4%;
●非税收入8900万元,增长45.3%。
2、全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693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390万元、上年结余1953万元、调入资金3030万元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88673万元;扣除按照规定安排的上解上级支出21525万元后,全区可用财力67148万元(含上级列收列支转移支付7196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5787万元,增长30.7 %。
(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0000万元,加上年结余3030万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63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529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扣除调出资金303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6000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四)区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2015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67478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
●税收收入58868万元,增长11.3%。其中:国税部门4770万元,增长14.8%;地税部门54098万元,增长8.3%;
●非税收入8610万元,增长48.9%。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3397万元,增长15.5%;
营业税29175万元,增长12.3%;
企业所得税7188万元,增长10.1%;
个人所得税615万元,增长9.4%;
城市维护建设税2585万元,增长9.4%;
房产税1604万元,增长9.4%;
印花税558万元,增长9.4%;
城镇土地使用税3322万元,增长9.4%;
土地增值税8441万元,增长9.4%;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593万元,增长9.4%;
耕地占用税1390万元,增长9.4%;
专项收入1462万元,增长45.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03万元,增长47.8%;
罚没收入785万元,增长46.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40万元,增长52.5%;
其他收入20万元,增长42.9%。
2、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15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6747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877万元、上年结余1215万元、调入资金3030万元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85600万元;扣除按照规定安排的上解上级支出20598万元后,区直可用财力65002万元(含上级列收列支转移支付7196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7154万元,增长35.9%。具体安排情况是:
(1)人员经费31116万元,较上年增加9176万元;(2)单位基本运行支出8566万元,较上年增加533万元;(3)事业发展支出17604万元,较上年增加5671万元;(4)预备费安排520万元;(5)上级提前告知支出7196万元,较上年增加2029万元。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10572万元,减少2887万元,减少21.5%。
●农林水事务支出1864万元,增加1432万元,增长331.5 %。
●科技支出219万元,减少1183万元,减少84.4%。
●文体传媒支出211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163.8%。
●医疗卫生支出9715万元,增加4455万元,增长84.7%。
●社会保障支出9024万元,增加4864万元,增长116%。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由于存在营改增等不确定因素,政策出台后,预算收入数据可能会发生变化;加之财力有限,区本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我们对非生产性支出进行了大幅度的压缩,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人员开支和重点项目支出,支出安排得很满,执行中还需从紧把握,也请方方面面给予理解和支持。
三、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步伐。支持项目建设促发展。探索利用PPP等模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实施项目带动主战略,推进棚户区改造、安汤新城建设,提高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支持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农业经济转型步伐。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发展高效农业、旅游农业、精品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乡村清洁工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压缩过剩产能,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改善民生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一城乡人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计划、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推进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别提高到380元、40元,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继续增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探索利用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缓解困难群众住房压力。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活动,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预算标准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优化预算执行流程。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营改增制度改革;围绕贯彻实施《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扎实做好其他重要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能力;推广运用PPT模式,做好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监督工作转型,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务实重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打造安阳首善之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综合实力强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