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局: 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难点堵点
来源:城管执法局 时间:2024-08-23 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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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入探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难点与堵点,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考察和分析,揭示问题本质,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措施,以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优化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需从一下三个关键方面着手,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的作用;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行政执法的人员有的由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专职人员少。这种兼职的模式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全身心投入,执法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缺乏,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多样的执法任务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二是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经费短缺,行政执法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有限的经费无法满足日常执法活动的需求,如执法设备的购置、维护,执法人员的培训等。装备落后,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电脑(含手提电脑)等办公设备,使得执法工作在证据收集、现场处置等方面存在困难,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职责划分不明晰,部分单位与下放职权的职能部门衔接还不顺畅,责任划分还不明晰,容易出现执法缺位、越位等情形。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

  由于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以及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导致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议省住建厅牵头,合理配置人员,督促合理配置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把好人员入口关,选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解决“有人执法”的问题。提供经费和装备保障,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运作经费、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解决“有条件执法”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执法人员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解决“会执法”的问题。聘用法律顾问,聘用政府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提供专业的法律事务服务,协助审核执法文书、解答法律疑问,解决“法制审核难”的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的作用。建议省住建厅牵头,建立灵活工作机制,建立机动灵活的工作机制,根据授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统筹调配范围内的执法工作力量和执法资源。在面对重大执法任务或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做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加强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提高执法协同效率。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议省住建厅牵头,明确执法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职责范围,划分执法边界,理顺各方关系,避免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情况。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公开规范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要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事项的协调统筹,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等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面对当前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逐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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