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是自愿参保。缴费方式: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根据居民缴费多少给予补贴,与个人缴费一同存入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分别是每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依据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参保时间向后缴费,一年交一次,达到退休年龄时交不够15年可一次性补足15年。退休待遇:按最低标准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最低可领取约128元。未达到退休条件死亡可领取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