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1-07-29 16: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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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扶持对象: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并在求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二)扶持额度:一般为每人每月700元。

(三)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就业见习单位提出申请。

2、可以通过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的就业见习网络平台系统进行申请。

3、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四)申报程序: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见习情况,按年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结束后,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毕业证编号、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30日内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不需要见习个人到单独办理其他手续。

(五)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见习生活补贴申请报告;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5、《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6、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有效证明(或银行提供的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

7、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8、见习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2209315

业务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科(安漳大道8号)


责任编辑:文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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