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毕业5年内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1、申报条件:初创企业并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扶持额度: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3、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份
(4)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或参保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2份
(6)无不良信用承诺书(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7)经营记录(进销货流水及凭证、现金流水账)等。
4、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大中专生可向经营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区提出申请受理,(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受理后统一上报市人社部门。
(2)市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2299006
业务科室: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安漳大道234号)
(二)扶持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
1、申报条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申请
2、扶持金额: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3、申报流程:申请人员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办机构安排时间对申报人店铺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财务科直接拨付申请人领取失业金的银行账号。
4、申报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申领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咨询电话:2299329
业务科室: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安漳大道234号)